(原标题: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募集说明书)
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(第一期)募集说明书
发行人: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: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(含15亿元) 本期发行金额: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(含4亿元) 增信情况:无 主承销商、受托管理人: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
重要约定条款: 1. 本期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(含)4.00亿元。发行期限为3年期。 2.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,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。 3. 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。 4. 发行人已在本募集说明书“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”章节明确约定违约与争议解决条款。 5. 发行人已在本募集说明书“投资者保护机制”章节做出救济措施承诺。 6.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、明确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的权利义务,发行人聘任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,并订立了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》。 7. 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,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。 8. 本次发行结束后,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的申请。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,将采取匹配成交、点击成交、询价成交、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。
重大事项提示: 1. 本期债券不满足通用质押式回购条件。 2. 本期债券上市前,公司财务状况、经营业绩、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,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,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转让,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。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,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,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转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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